《常见问题答疑》编制过程中征求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投资性公司(ECFIC)工作委员会环境工作组、欧洲电气电子行业机构、美国信息产业机构(USITO)、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JEITA)等国外相关协会和机构,以及国内外相关行业专家的意见。
本文件将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修订,以及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予以适时更新和调整。
文件构成
序号 | 问题分类 | 主要内容 |
第一部分 | 综合性问题 | 1.与“原办法”的区别; 2.要求满足《管理办法》的时间以生产日期为准; 3.协调标准为强制执行文件; 4.环保使用年限的相关要求。 |
第二部分 | 关于《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 1.《管理办法》中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中的“配套产品”概念; 2. 公布《管理办法》适用产品目录; 3.判断产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管控范围的方法和流程; 4.适用范围的具体案例。 |
第三部分 | 《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 1.《管理办法》实施及企业执行的大致过程; 2. 有害物质限制中“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的解释; 3. 标识及有害物质含量表的具体要求,包括对配件和组件的标识要求,以及部分具体标识案例; 4.限量要求:《达标管理目录》的相关介绍。 |
第四部分 | 《管理办法》的其他要求 | 1.对产品生产和设计的要求; 2.电器电子产品包装的要求; 3.涉及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再利用的问题。 |
第五部分 | 有关罚则 | 1.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个人等,确立处罚机构; 2.规定如果是最终产品被查出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即使是零部件或元器件等上游供应商造成的问题也将由最终产品的生产者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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